根據第39/GM/96號批示,行政公職局為公共部門在資訊系統的購置及規劃方面提供技術意見。若該計劃涉及的預算金額在第39/GM/96號批示所規定的範圍內,電子政務廳將發出技術意見書或指派技術員參與該部門的計劃組,待該計劃組完成詳細計劃書後,再向行政公職局局長申請要求該廳發出技術意見書。
致函行政公職局局長提出申請。
免費。
1. 就要求派員成立工作小組之申請, 4 個工作日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。
附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。
2. 就要求提供技術意見之申請,如屬強制性情況,在接獲申請後 10 個工作日內回覆意見書。
附註:
- 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。
- 須提供整個採購程序涉及的相關文件。
3. 就要求提供技術意見之申請,如屬非強制性情況,在接獲申請後 20 個工作日內回覆意見書。
附註:
- 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。
- 須提供整個採購程序涉及的相關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