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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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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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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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質量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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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質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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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設達標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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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查詢政府手續 | 1 |
30秒內有接待員接聽市民在辦公時間內之電話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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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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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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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市民透過電話留言作出的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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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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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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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4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覆市民透過電話留言作出的查詢
【註:對要求以英文書面回覆有關政府手續的查詢,承諾時間會延長3個工作天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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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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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2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市民以信函、傳真或電郵作出之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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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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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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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4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覆市民以信函、傳真或電郵作出之查詢
【註:對要求以英文書面回覆有關政府手續的查詢,承諾時間會延長3個工作天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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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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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4個工作天內回覆市民透過一戶通作出的查詢
【註:對要求以英文書面回覆有關政府手續的查詢,承諾時間會延長3個工作天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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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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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政府部門投訴和建議的轉介處理 | 7 |
正式立案日起計6個工作天內協助市民向具權限部門轉介問題
【註:政府資訊中心在市民提供足夠資料的情況下,方能為有關問題立案和作出轉介處理。因此,市民對公共部門提出投訴時,應儘可能指出針對的事項及其發生的時間、地點或涉及人物等;提出建議時,應陳明具體內容。此外,還應注意以下幾點: (a)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,專責部門可能不予處理; (b)如果要求個人資料保密,該中心會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作出指引; (c)如果投訴的問題涉及直接、個人及正當利益時(即直接涉及立案人的個人利益且受到行政行為侵害時),必須提供立案人的個人身份認別資料,最少要具姓名和地址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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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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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3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將專責部門的答覆轉達予市民
【註:如要求把專責部門的回覆翻譯為另一種官方語言或英語者,承諾時間會延長5個工作天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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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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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6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將專責部門的答覆轉達予市民
【 註: 如要求把專責部門的回覆翻譯為另一種官方語言或英語者,承諾時間會延長5個工作天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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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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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對行政信息公開提供技術支援 | 10 |
4個工作天內就《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成效》資訊系統權限的書面申請作出回覆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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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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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15個工作天內就公共部門執行《關於公開“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成效”的指引》及相關系統的使用提供行政技術支援的書面申請作出回覆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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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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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4個工作天內就借用政府資訊中心宣傳品展示架作出回覆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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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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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4個工作天內就政府資訊中心多媒體檔案播放服務作出回覆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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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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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對公共部門有關公共行政的研究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| 14 |
收到正式書面申請後 15 天內作跟進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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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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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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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中、葡文筆譯服務 | 15 |
翻譯“公司名稱”,需時2個工作天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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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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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低技術性且中文字數少於400字的私人實體文件中、葡文筆譯,普通服務需時4個工作天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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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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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低技術性且中文字數少於400字的私人實體文件中、葡文筆譯,加快服務需時2個工作天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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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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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技術性中等及中文字數多於400字的私人實體文件中、葡文筆譯,普通服務需時15個工作天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|
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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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技術性中等及中文字數多於400字的私人實體文件中、葡文筆譯,加快服務需時10個工作天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|
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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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技術性高的私人實體文件中、葡文筆譯,3個工作天內作初步回覆所需的翻譯時間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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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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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2個工作天內回覆公共部門提出的中、葡文筆譯申請所需的翻譯時間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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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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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中、葡文口譯 (同聲傳譯及接續傳譯 ) | 22 |
2個工作天內回覆收到的公共部門中、葡文口譯服務申請是否受理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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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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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2個工作天內回覆收到的私人實體中、葡文口譯服務申請是否受理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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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私人翻譯件認證 | 24 |
3個工作天內作初步回覆所需的時間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|
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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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自然人選民登記 | 25 |
親臨或網上辦理自然人選民登記,30日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
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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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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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親臨或網上提出自然人選民登記資料更新,30日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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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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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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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
5個工作天內回覆集體預約的申請是否受理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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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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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法人選民登記 | 28 |
收到法人選民登記申請書後30日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
【註:從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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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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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
收到法人選民登記更新資料通知書後30日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
【註:從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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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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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進入公職所需的專業資格認可的申請 | 30 |
30個工作天內就進入公職所需的專業資格認可的申請作出回覆
【註:從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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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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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進入公職講座 | 31 |
8個工作天內就要求提供“進入公職講座”的申請作書面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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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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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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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處理留澳工作的葡國人特別准許事宜 | 32 |
5個工作天內將葡國相關部門寄來關於“處理留澳工作的葡人特別准許事宜”的信函轉寄予本澳相關部門的利害關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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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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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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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
5個工作天內就本澳“處理留澳工作的葡人特別准許事宜”的利害關係人信函寄往葡國相關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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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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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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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提供“就業登記所”資料庫的資料 | 34 |
10個工作天內回覆部門索取登記資料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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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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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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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對完善公共部門組織運作及績效管理提供技術支援 | 35 |
2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組織解釋會的邀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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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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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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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3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透過電郵作出之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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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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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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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 |
2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列席工作會議的邀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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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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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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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|
若無法即時對電話查詢提供解答,最遲於下一個工作天以電話作出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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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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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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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公務員培訓 | 39 |
截止報名前10個工作天向部門發出招生通告
【註:適用於專項培訓課程外的其他各類培訓課程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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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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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
上課前7個工作天向獲取錄的學員發出上課通知書/召集書
【註:適用於專項培訓課程外的其他各類培訓課程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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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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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 |
接獲申請後10工作天內發出修讀聲明書
【註:適用於專項培訓課程外的其他各類培訓課程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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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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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|
收到公函翌日起計6個工作日完成取消公務員培訓報名。
【註:適用於已錄取的報名者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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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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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租借行政公職局設施的申請 | 43 |
5個工作天內就公共行政大樓演講廳之租用申請作出回覆
【註:1. 資料齊備翌日起計;2. 申請須最遲於擬舉辦活動日的十個工作天前向行政公職局提出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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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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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|
3個工作天內就公務人員培訓中心之演講廳/多功能廳/課室借用申請作出借用安排的回覆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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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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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|
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1.資料齊備翌日起計;2.申請需於擬使用日期前五個工作天提出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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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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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網頁托管服務 | 46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並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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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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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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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電子郵件服務 | 47 |
透過公函提出開立50個以內電子郵箱的申請,5個工作天內完成開立工作及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
【註1:超過50個電子郵箱的申請,則以每多50個郵箱增加一個工作天計算;註2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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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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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
透過網上提出開立50個以內電子郵箱的申請,3個工作天內完成開立工作及電郵回覆。
【註1:超過50個電子郵箱的申請,則以每多50個郵箱增加一個工作天計算;註2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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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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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政府域名註冊 | 49 |
6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批覆域名註冊的申請
【註:從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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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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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 對資訊系統或服務的採購提供技術協助或技術意見 | 50 |
就要求派員成立工作小組之申請,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。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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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 |
就要求提供技術意見之申請,如屬強制性情況,在接獲申請後 10 個工作天內回覆意見書。
【註: 1. 資料齊備翌日起計; 2. 須提供整個採購程序涉及的相關文件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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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 |
就要求提供技術意見之申請,如屬非強制性情況,在接獲申請後20個工作天回覆意見書。
【註:1.資料齊備翌日起計;2.須提供整個採購程序涉及的相關文件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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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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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安裝公職局開發的軟件 | 53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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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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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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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 接駁公共行政資訊網 (InforMac) | 54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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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互聯網瀏覽 | 55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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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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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伺服器托管 | 56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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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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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虛擬伺服器托管 | 57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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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 為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數據儲存媒體托管 | 58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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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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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 為其他公共部門開發的電子政務資訊系統提供技術支援 | 59 |
4個工作天內電話、電郵或書面回覆委派人員跟進工作
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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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(個人) | 60 |
親臨辦理個人首次申請的個案,於資料齊全後15分鐘內完成(輪候時間除外)
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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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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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 |
親臨辦理更新個人資料申請的個案,於資料齊全後15分鐘內完成(輪候時間除外)
|
對外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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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 |
親臨辦理關閉帳戶申請的個案,於資料齊全後15分鐘內完成(輪候時間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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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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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(實體) | 63 |
首次申請:15個工作日內回覆
【註:於資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翌日起計。】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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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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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 |
更改資料:15個工作日內回覆
【註:於資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翌日起計。】 |
對外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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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 |
關閉帳戶:15個工作日內回覆
【註:於資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翌日起計。】 |
對外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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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 在公共行政文獻資料庫的應用上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 | 66 |
收到正式書面申請後7個工作天內回覆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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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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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 為公共部門提供翻譯件鑑定 | 67 |
收到正式書面申請後3個工作天內作初步回覆
【註:從遞交文件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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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 公務人員心理舒緩服務 | 68 | 1個工作天內完成預約公務人員心理舒緩服務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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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 對落實公務人員的激勵制度及措施提供技術支援 | 69 |
3個工作天內就公共部門/實體通知更改/取消公務人員體檢安排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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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| 公務人員經濟補助措施 | 70 |
30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“平安通”補助之申請結果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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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 |
30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車輛維修費用補助之申請結果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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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 |
20個工作天內完成卑親屬開支補助資料更新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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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73 |
30個工作天內完成取消生活補助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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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 |
20個工作天內完成安老院舍補助資料更新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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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75 |
30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安老院舍補助之申請結果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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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 |
30個工作天內終止發放卑親屬開支補助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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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 |
30個工作天內終止發放安老院舍補助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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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 |
30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生活補助之申請結果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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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 |
30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卑親屬開支補助之申請結果
【註:資料齊備翌日起計】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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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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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 公務人員團體支援服務 | 80 |
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及向申請者作出回覆
【註:1. 資料齊備翌日起計;2. 申請需於擬使用日期前五個工作天提出】 |
對內服務
|
90%
|
未推行服務質量指標的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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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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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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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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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設達標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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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 公職法律解釋及輔助服務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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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37 | 提供中央紀律程序範圍內的法律技術支援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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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| 綜合能力評估開考 |
對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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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39 | 對公務人員規劃及編制修改方案發表意見或提供技術支援 |
對內服務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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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 處理公務人員提出的建議、意見和異議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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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41 | 協助公共部門及實體甄選人員 |
對內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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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| 公職就業登記 |
對外服務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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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43 | 公職補充福利 |
對內服務
|
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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